IF&LF融资上市论坛专家演讲稿 |
潘国平:
荷兰海牙德恒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个人简介:
1997年9月开始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攻读博士学位,指导教授:邵津教授
1998年9月-1999年4月联合国(海牙)国际法庭见习,在1999年10
月建立了中国德恒律师事务所荷兰海牙分所,主要承担公司海外法律业务,承担中国IT(信息技术)企业在荷兰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前期策划的法律顾问工作。
1999年7月-1999年9月在联合国(海牙)国际法研究院获得国际法研究奖学金,接受了国际公法与私法以及国际经济法的司法培训。
1999年10月荷兰鹿特丹ERASMUS大学攻读国际法专业攻读博士学位,指导教授:Peter
Malanczuk, 同时兼任北京大学与荷兰鹿特丹ERASMUS大学共同举办的WTO(世界贸易组织)法律专题研究项目的成员。
1999年10月开始担任荷兰中国商会法律顾问,荷兰海牙市政府的中国法律顾问。
1999年10月协助上海证券交易所与荷兰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达成业务的合作意向。
公司简介:海牙德恒律师事务所
主要担任中国 IT(信息技术)企业在荷兰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前期策划的法律顾问工作。
担任股票发行人法律顾问,为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为承销商承销股票提供法律顾问,并出具法律意见,为公司内部职工股规范化及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书。为企业股份制改组,新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和规范化管理,资产证券化等设计方案,制作文件。
为上市公司收购,反收购,重组及股权确认和转让等事务与纠纷提供法律服务。
帮助国内企业在境外发行股票和债券,或以其他方式筹集境外资金,进行项目融资并代理相关的法律事务。
为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提供法律咨询,担任法律顾问。
提供有关信托,期货,期权方面的法律服务。
为债券(包括可转换债券),投资基金等证券的发行及上市提供服务。代理证券,期货,期权方面之诉讼,仲裁。
本所律师受聘担任上海交易所首席律师,同时担任中国人民银行,中国科学院,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国际儒学联合会,葛洲坝水力发电厂等数百家单位,个人首席,高级或常任法律顾问。
演讲题目:从欧洲第二市场及荷兰阿姆斯特丹股票交易所看欧洲新市场一体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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