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30/2000)
文艺界现在热闹得很,余杰以“斩钉截铁、以大帽子压人”的文风批判了余秋雨,王朔的惊人之语也是不断,但是相对于众人瞩目的互联网,按中国的说法,级别还低得多。股市网络概念股暴涨,企业政府纷纷触网,经济学家也出来试图解释目前的现象,吴敬琏先生在两会的时候对互联网泡沫提出了批评,提出“要制度不要泡沫”。以“微软的敌人”而知名的IT评论家方兴东和网络经济学家姜奇平出来请求——“不要给互联网泼冷水”,并且欲将吴先生归入历史。
在众多还略带洋味的术语和有些不知所云的论证之后,方先生您说“未来是属于你们的,也是属于我们的,但归根结蒂是属于我们的”,并提出了所谓“现代市场经济”概念。回头通读方先生的《大IT时代》和《互联网三原则》以及更多的文章,不禁有一点疑问,难道靠空而大的口号互联网就能够改变中国的经济?您所鼓吹的“新经济”或者“现代市场经济”最终是导致极少数人暴富呢还是真正对中国经济有益?您曾经是反微软的旗手,那么您有没有看到在事实上美国的互联网设备、软件又占据了中国的互联网行业,甚至他们已经将我们的互联网产业给买了下来。不会有人幼稚到认为美国风险投资人那几千万、甚至几亿美元是白送的吧?
本人在方先生还在为一家并不太知名的业内媒体默默无闻的写专栏的时候就是他的读者,在那个时期我们看到了一个勤奋的作者和独立的思维,其犀利的文笔直击IT业内的种种现象,在媒体普遍为企业大唱的时期的确给我们以不同的声音,当时被圈内誉为“IT高电压”。但是当他开始连篇累牍的攻击微软、揭比尔的短、翻出陈年旧事来批判微软篡改历史、以及用数字游戏来论证垄断的时候,他已经失去了冷静,他“不想为争论而争论”,然而他恰恰是在为争论而争论。出于敬佩与微软作战的勇气,所以我们尊称他为“微软的敌人”,尽管无法接受其激情高于理性的论证方式。在保护民族软件的大旗和口号背后,我们并没有看到什么实质性的东西,全球的用户还是用他们的钞票投了对微软的赞成票。事实上每个理性的人都清楚,靠给对手涂污并不能促进我们的民族产业发展,与狼共舞或者用更理论化的表达方式——遵照比较优势原理通过分工和交易使所有人的利益都得到提高——还是我们很长时期必须做的选择。后来的一些事实也似乎暗示了这一点,所谓知难而上发展民族工业,研制的红旗Linux和电脑芯片只不过让我们更加惭愧而已,因为这让我们如此形象的看到我们的差距,而这好像也是其仅有的效果了。如果我们有大量资金和人才,为什么不投入到我们更具优势的地方呢?“以己之长攻敌之短”,或者说“比较优势原则”。
在方先生热情拥抱互联网并有创见的提出“摧毁式生存”、“老虎理论”以及“泡沫原则”,并再一次摇旗呐喊我们处在一个“大IT时代”的时候,我们并没有太多的去研读。互联网经济实在是太复杂了,贝索斯懂得15%就可以创造Amazon奇迹,在拷贝别人的模式但是还是形似而神不似的时候,我宁愿花更多的时间去看互联网,在承认互联网大趋势的同时也对个别现象有所怀疑。不过在方先生从“新经济”、“中国的现实”“真正意义上的网络股”以及“泡沫”等方面来批评吴敬琏时,我有话要说:
网络股泡沫
在中国股市上发生的一切我们就不详说了,张志雄文《数一数中国资本市场下的蛋》中已经为我们数过了,股市上的悲喜剧从来不缺,而甚至傻瓜也知道最大赢家是庄家。庄家是什么?庄家就是创造潮流和领导市场的主导力量,好的庄家一定在市场最悲观的时候选择不为人关注的股票开始吸纳,然后制造概念和题材广为宣传,期间多伴随着股票的大幅拉升来吸引市场的注意力,当庄家所倡导的观念开始在普通投资者心中形成共识股票受追捧时恰是庄家暗渡陈仓大肆派发之时。从价值投资中的绩优股到资产重组概念中的垃圾股,在到现在的与网络根本就无关的网络概念股,怎么看都像从一个模子出来的。
关于上海梅林(600073)是不是网络股还真得讨论讨论,做食品的公司弄个网址做个网上“超”小杂货店就是电子商务,您已经从“业界的观点”作了评论,但没有经过调查,就不知道互联网业内有多少人士认为梅林是网络股。您又退一步讲即使梅林只是单纯炒网络概念也不能说它不是网络股,并提出了“网络股当前的客观历史作用是完成产业结构调整中资本从夕阳领域向朝阳领域的转移”。吴敬琏先生在1995年就提出了应当将证券市场视作资本或者资源优化配置的场所,但是他恐怕不会希望某些人通过泡沫将大部分资本或资源占为己有的。即使如上海梅林能够“优化”到资本或资源,我们还有一点疑惑,它能够发挥资本的作用吗,它“圈钱”完了会发展互联网产业吗?
“资金从传统产业蒸发出来”,馅饼落到了如上海梅林这样的网络股圈的地上,这是所谓“天上掉馅饼”,可是方先生您要了解,企业并没有“相互竞争着去发现未来新的产业结构中业务的准确定位”,而只会是绞尽脑汁制造题材去圈钱。您不妨去调研一下或者“评论”一下,这种圈钱行为对于中国的互联网产业发展究竟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我还是想重提一下吴敬琏先生举的“北海房地产”例子,“当年北海的地产炒作确实吸引了几百亿元的资金,造就了一批腰缠万贯的暴发户。可是另一方面,却有更多人的血汗打了水漂,许多投资者血本无归。北海市并没有因此而发展起来,而整个国家却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现在网络概念股闹腾股市,方兴东先生也是和当初北海靠炒房地产吸引资金那样抱着善意的想法,希望带动产业结构调整,不过历史的惨痛教训使我们不得不认为最终的结果还是以造就一批腰缠“亿”贯的庄家告终。而这种恶意炒作对于中国的互联网产业同样是一种永远的痛。
的确按亚当·斯密的观点“无形的市场之手控制着市场”,每个人自利而导致经济公平,但是“卡位”、“炒概念”、“出名”、“骗钱”也是要受制度约束的,故意操纵股市我想没有哪个国家的制度是允许的,要知道美国股市是一个相当成熟的市场。互联网在行为上对我们产生了极大的冲击波,这有两种可能,可能“新技术被滥用,也可能被利益集团压制而无法发挥其潜力”,面对现在的日新月异的发展、风起云涌的演变,我们最好的选择可能还是从现在开始构筑法律框架,使新的东西比较健康、平稳地成长。还是吴敬琏先生说得好,“要制度,不要泡沫”。在二级市场上给某个企业加上“网络股”的美称使得它的股价虚升,这个企业并不能从中得利(炒卖本企业股票是违法行为),只是使那些“造势”“做局”的“庄家”大发横财。
总之,吴敬琏先生的观点是实在的,经得起理论、实践和时间考验的,对信息产业、国家经济和网络从业者、股民都是有益、有建设性的,泡沫不是不需要,但更需要的是制度,是游戏规则,是对最广泛的大众的真正爱护。
“新经济”口号
所谓“新经济”之说是美国《商业周刊》1996年12月30日一期发表的一组文章中提出的。“新经济”以信息革命和全球化大市场为基础,呈现低通胀、低失业的特点,并得到较长时间的持续增长。不太理解方先生提出的“网络股领先于需求结构的调整,先期进行供给结构的调整”,但是我看懂了您对GDP的理解。
“GDP中传统工业价值的比重与现代信息价值的比重发生喜剧性的变化,信息价值将取代工业价值成为GDP的新主角。”然而在美国20世纪90年代劳动生产率增长也仅为1.26%,呈现下降势头,而在50、60年代这一增长分别达到3.0%和2.6%,也就是说火车和电给人类带来了半个多世纪的文明。而备受追捧的信息技术、网络却没有带来应有的增长。美国一些经济学家认为与信息技术相关的经济活动占整个GDP总量的份额还很小,1998年美国企业在信息处理设备及软件上投入仅为3.7%,因而信息技术对GDP的贡献可能很小。有人认为,所谓信息技术革命带来的从目前表现看可能更是一种要素间的替代效应,而不是生产力的的较快发展,我们还必须谨慎的看待这场革命。
关于新技术在新经济中重要性的问题,不管是“基础”还是“核心”,终究是不能削弱新技术在经济中的作用。我个人倒是认为技术是现在美国新经济的支柱,而不是所谓的模式或者其他。有人可能也看到了IBM最先开始给人们灌输电子商务的概念而现在捞到了实惠,但是如果它本身没有新技术,概念吹得再漂亮也没有用。其实不管未来如何变化,它都可以稳立潮头,因为它本身创造了无数的新技术,当然它也必须不停地创造下去。“新经济是高科技催生的神话,不如说是硅谷技术和华尔街资本市场联手导演的结果”,但是其首先是有高科技催生的。或者我们还是诚如吴先生所言,“我们必须清醒地估计我国高科技产业的现状……不经过巨大努力,那恐怕只是一种脱离实际的幻想。”
个人以为电子商务对于如IBM这样的企业来讲不过是一个全面将其过去在科技创新上的成果变现的办法而已。如果本来你一无所有,你又有什么能变现的,退一步讲你拿了钱能否继续保有活力,真的找到可变现的东西。
再退一步讲,新经济究竟是什么样,未来是什么样?有人能确定地回答吗?说到底,现在的一切还是一种对未来的尝试,网络到底有没有能力在未来征服地球、号令众生还未可知。在新事物还没有被人们普遍地认可,还未被严格地证明,还未对它的市场前景进行不草率的调查时,一批人(知本家或者评论家)由于有文化上、知识上和传媒手段方面的优势,带动更多人的盲从,福兮?祸兮?在如红卫兵那样高呼“一场革命来了”的时候,我们还需不需要多一些思考?美国人按照自己的利益鼓吹网络或者电子商务什么的,但是在中国,当传统工业文明发展的“场子”被所谓的网络逻辑砸个粉碎后,革命的结果究竟对谁有利?
再谈微软及美国
在方兴东先生您摇旗呐喊攻击微软的垄断、美国的垄断的时候,我们中的大多数敬佩您的勇气,尽管对垄断与竞争保留有不同的看法,尽管对民族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我们也保留不同的看法。随着经济学理论的发展,我们还是觉得经济是在一种“获取垄断地位——新厂商的进入消除垄断利润——再获取垄断地位”的循环中得到发展的。您认为比较优势理论是经济学家主流的理论,是适合于工业时代的,而在信息时代不适用了……我们并不能接受您的高论。您认为“现实的网络冲击恰恰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下一段改革新的、最好的动力”,对于中国经济的发展您出的招就是“发展新型生产力”,也就是互联网。互联网要发展,我们没有疑问,但是究竟怎样发展,是踏踏实实建立制度有序发展,还是大家一起炒泡泡,或者就是在无序中将中国经济的命脉交给美国?相信每个人对这个问题都会三思。
说美国是国际经济舞台最大的庄家,您可能不信,或者您说这就是资金从“传统产业领域蒸发飘到新兴产业上空然后掉了下来”也不一定,或者“这个市场哪有什么庄家?”那我们不妨一起回头看看美国的表演。
20世纪80年代以前,世界经济实力较量比的就是物质财富的拥有量,日本凭借年轻气盛,一心想买个世界经济霸主当当,所以疯狂收购美国,买美国的房地产,买美国的企业,买美国的电影公司,买美国的艺术品,就差把自由女神像也买下来。但美国人不慌不忙高价将手中的细软出货,然后忽然宣布,人类开始进入物质产品过剩时代,对物质资源的占有不再是财富的象征,现在最有价值的是知识和高科技。于是乎整个90年代美国就靠生物、信息技术、虚拟的“.com”又轻而易举的夺回世界第一的宝座(方先生曾极力批判的微软也出了不少力),而日本则守着一大堆从美国庄家手中接下的筹码,忍受着泡沫破灭后财富贬值的煎熬,眼瞅着庄家又重新煽起网络泡沫而无计可施。
简单的以“美国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或者靠从美国的“圣经”中抄来食而不化的理论亦步亦趋可能非常危险,弄不好又落入美国庄家设计好的陷阱中。在我国这个全民教育参差不齐、拥有消费能力极低的8亿农民和大量城市下岗工人、产业结构和企业改革处于转型期的发展中国家,如何“信息即财富”,消费者又是如何对这一新兴财富趋之若鹜?
我们必须懂得高技术产业的重要性,或者我们“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建立起必要的组织制度和其他社会文化条件:明晰的产权、健全的人才市场、鼓励创新的企业文化和以民间投资为主体的风险投资体系等等。
方兴东,你为何不忏悔?
方兴东先生在一次谈话就“互联网时代的成功与陷阱”的主题发表了一系列的观点,和在与吴敬琏先生争论的文章都多次艳羡甚至赞美“天上掉馅饼”,渲染一夜暴富的神话。哗众取宠、故弄玄虚多于脚踏实地、严肃认真,我为所深爱的中国互联网产业感到担忧。在您告诫吴敬琏先生“全球的挑战如果激不起中国空谷的应战回声,中国离亡国不远矣”的时候,您是否考虑到您的渲染对于互联网产业的影响,笔者以为种种夸大渲染、危言耸听以及过火表演这对我们的互联网产业没有好处,往大处说对中国经济也没有好处。
我自今还没有认识到所谓“大IT时代”的复杂性或者所谓的内在本质。方兴东先生您声称“目前经济学家失语,业内分析家乱语,也主要是‘大IT’的发展扑朔迷离,让人难以捕捉。”但是您分析股市的文章、所谓新经济的观点却是大词不断,“新世纪之初,大IT产业初见端倪。面向未来,我们应该提前具备中国的大IT视野,大IT胸怀和大IT战略!”等等吓人的无病呻吟,“边缘化”、“衍生”、“延伸”、“传统”、“现代”等等不着边际的措辞,恐怕套用一句话是典型的“分析家失语”。
互联网实验室鼓吹的“我们的优势不在技术,而在眼光”,也承认“互联网实验室缺乏咨询业的经验,但擅长的是对中国本土化的了解和对互联网业的深刻认识”,怪了,怎么有股何阳的味道。咨询业的发展还是要靠规范的方式、科学的方式,要与与国外的安达信、麦肯锡等大咨询公司在互联网咨询业比一比光靠拍脑袋可能不行吧?
另外,方先生等急于在市场经济前加个“现代”,急于在吴敬琏前加个“后”,或者急于给自己及自己的朋党带上“知本家”的高帽,您们是不是太急了一点?所以我们或许对于某些以“新经济理论”姿态出现的“知本论”还是要持慎重态度。那表演的色彩沉重的一招一式如果离开了舞台,应用到现实中,还有多少实用性与指导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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