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网景公司上市之际,华尔街已逐步认识到“与互联网有关的产品和服务市场,似乎要比印刷、电话、电影、电台、录音、电视和个人电脑刚刚出现时的早期市场增长得还快。”在华尔街的推波助澜下,投资者对与互联网有关企业股票的需求大大增加──“当时整个感觉就像是梦露走进了单身汉酒吧一样”,一位互联网公司的总裁在回忆那时华尔街银行家们对这些新成立企业的青睐时说。
风险投资:从无到有
30年代的经济萧条刚刚度过,两位有识之士建议美国政府出台适当的政策以扶持新企业的发展,建立一种有效的渠道对新企业进行“企业家式的融资”。一个是波士顿联邦储备银行的行长拉尔夫·弗兰德斯(Ralph
Flanders);另一个就是后来称为“风险投资基金之父”的乔治·多里特将军,他当时是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教授,讲授风险投资课程。
乔治·多里特将军和拉尔夫·弗兰德斯行长意识到传统中小企业的融资主要依靠富有的个人和家庭,但进入四十年代后,美国社会的财富越来越多地掌握在金融机构的手中,因此应该设计出一种市场机构来吸引这些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对一个新的企业来说,管理技术与经验和资金同等重要,因此新的机构不仅能给新企业带来资金,而且还能提供经营管理技术上的帮助;更重要的是他们还认为美国需要培养一批从事风险投资的专业经理人。于是在1946年他们两位发起成立了美国研究开发公司(American
Research Development CorporationARD),尝试利用市场机制来解决新企业的融资不足问题。这是一家上市交易的封闭式投资公司,也就是第一家现代意义上的风险(创业)投资基金。
但一开始ARD并未吸引很多投资者,1946年计划募集500万美元,结果只得到350万美元,很快这笔钱就投资殆尽。1949年进行了第二次募集,一方面是因为当时投资者尚未充分了解新企业融资的需求,另外是因为由于投资者较注重眼前的收益,而对可能带来长远利益的投资兴趣不大,所以第二次募集也不很成功,计划募集400万美元,结果仅筹到170万美元。直到1951年又一次募集时,才筹到另外的230万美元。但在此后的8年间,美国研究与开发公司的股票价格一直低于其净资产的20%,显然市场认为美国研究与开发公司不成功,直到1958年再没有第二家类似的上市投资公司出现。美国研究与开发公司在存在的25年内,平均每年向投资者提供的回报是15.18%,而同期道琼斯指数平均增长12%左右,它的大多数投资都很成功(其中有众所周知的数字设备公司DEC),亏损企业只有12%。但是美国研究与开发公司经营运作上的成功,只是在事后才得到金融界的认同。
美国的风险投资大约经历了三大发展时期:50-60年代的创立和初步发展期,70-80年代中期的调整期,以及90年代初以来的又一次发展高峰。据《美国风险资本》杂志估算:1970—1979年间,美国靠风险投资支持成立的高新技术企业达1.3万家以上,1979年-1985年风险投资额从25亿美元增加到115亿,1990年达到330亿,1995年达到400亿,1998年有160.2亿美元,其中70%投向了高新技术企业。1998年,全美新募集创业投资基金198只,新募集总资本达240.1亿美元。单只基金的规模,1997年为0.91亿美元,1998年进一步增加到1.343亿美元。投资阶段呈继续向创业后期转移之势:1997年全美创业投资中投资于处于种子期和起步期企业的占26%,投资处于扩张期的企业占41%,投资于上市筹备期的企业占23%,投资于处于重整期的企业占10%,合计对处于创业后期的企业的投资占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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