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LF2000国际融资上市论坛将引入荷兰风险投资

  于2000年5月9-11日在中国北京首都大酒店隆重举行"第三届中国北京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周'IFLF2000国际融资上市论坛'(http://www.c.net.cn/iflf)"将引入荷兰风险投资有关人士,参加论坛演讲,就荷兰的风险投资及其亚太区发展战略进行介绍。有关动态敬请关注北京文网(www.c.net.cn/iflf)实时信息发布,下面就有关荷兰风险投资背景情况介绍如下:

一、荷兰的风险投资联合会

目标:荷兰风险投资联合会是荷兰资本投资公司的保护组织。它的目标是提高其成员的利益。这些利益包括公共关系政策,联合协商及与政府、贸易/工业和外国机构的合作。 这些只是荷兰风险投资联合会共同利益的一部分。

历史:荷兰风险投资联合会成立于1984年11月27日。自从成立以来,其成员随行业发展而增长,其成员约占职业风险资本市场玩家的90%。荷兰风险投资联合会为该行业的健康发展做了很大贡献。它代表本行业处理与政府和其它大型机构关系。市场发展的需求导致活跃的公共关系政策,基金投资者,不断获取市场发展信息。这些年间,不断成长的行业国际化趋势使之越来越受关注。

成员资格:荷兰风险投资联合会包括会员和相关会员。凡经营业务主要包括为未上市公司提供权益资本的公司可以被吸收为会员。联合会会有一个投票过程。会员成本取决于会员持有的已投资资本。

相关会员资格:自然人或法律从业者如果职业地从事权益资本市场并且自身并非投资公司或政策制定者可吸收为相关会员。 联合会的执行委员会将决定是否吸收新的相关会员。会员费每年设定。相关会员通常为会计公司、法律和税收咨询公司。相关会员在联合会内没有选举权。

二、荷兰风险投资退出机制

荷兰最流行的退出方式是商业购买。并购也是荷兰风险投资家的重要退出资源。这个市场不是非常有条理。除此以外,荷兰有许多合并和收购专家。通过公开上市退出的重要性在1996年和1997年不断增加。

退出路径(%) 1997 1996 1995 1994 1993 1992 1991 1990

管理者购买 17 20 31 28 20 39 25 11

商业购买 36 42 44 35 33 44 48 44

首次公开上市 20 25 7 12 20 5 8 4

其它 37 13 11 25 27 12 19 41

总计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资料提供:NVP荷兰风险投资联合会

主要证券交易市场--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市场的发展,代表大公司的融资可能性。资本额的最低要求是1000万荷兰盾,并且5年的营业额必须有3年的营利。阿姆斯特丹新市场的成立,作为欧洲新市场的一部分,使荷兰风险投资商的退出可能性增加。

阿姆斯特丹新市场特别为全球的高速增长型企业设立。同时EASDAQ,相当于美国的NASDAQ,增加退出可能性。EASDAQ是一个在多个作市商体系基础上的计算机操作的电子自动报价市场。根据NASDAQ和EASDAQ达成的《双向贸易设施协定》,可以实现在NASDAQ和EASDAQ两地同时上市。

三、荷兰良好的法律和经济环境

1、荷兰国内法律接受各种形式的公司法人

在实践中通常采用公募有限责任公司和私募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尽管也存在以有限合伙形式融资的项目。公募有限责任公司的投票可以自由转让;而私募有限责任公司的投票在转让时需首先提供给现存股票持有人。当然两者都需缴纳企业收入税。

2、荷兰有一个良好的经济环境。

一家公司在其它公司获得红利及股票资本利得可以免征企业收入税,只要持股量不少于否则对红得和资本利得将征收25%的个人所得税。通过在公司间选择恰当的结构可以减少公司收入税和个人所得税缴纳数量。致力于消除双重税收和税务条约可以减轻外国投资者的纳税负担。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很高,尽管私人股东如果持股量或期权数占总股数的量小于5%,不需要缴纳资本所得税。

政府采取一些缴纳措施吸引投资商投入小型初创企业。

根据1980年的PPM计划,荷兰的风险投资行业受益颇多。

1995年,该计划被废止,但又有两条新的税收激励机制,都是特别针对小型初创企业的。

第一条,即所谓的"富叔叔原则"(rich uncle rule)。该原则对投资初创企业的个人在八年内可免征一部分收入税。在此八年间,如果投资出现亏损,那么可记税务扣减项,累计最高50,000荷兰盾,而且那些风险投资基金,只要得到政府确认其投资额70%以上用于初创型企业,当其参与价值跃至低于其原始成本时可以享受税收扣减。这些基金中的个人投资可以享受更高的免税额。

第二条,政府创造的一定的缴税方式,尤其以政府拨款的形式,也就是所谓的科技创始基金。根据一定条件(例如基金最小规模10,000,000荷兰盾),经济事务部将参予投资,数额高达总基金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