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协会 杨慎会长
各位嘉宾,上午好!下面我就加入WTO对中国房地产业可能带来的机遇和影响作一个简要的发言,共分两个部分。
第一个问题是目前中国的人居现状和十年发展前景。80年代以来,中国的住宅建设以跨越式的速度向前发展,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从1980年到2000年底,城市共新建住宅57亿平方米,折合9000万套,农村新建住房146亿平方米,分别为改革开放前30年的9.6倍和2.18倍。就是说,过去这20年,我们国家新建的城市住宅是改革开放前30年的9.6倍,农村改革开放后这20年新建的住宅是前30年的2.18倍。大规模的住宅建设是中国的人居状况有了明显的改观。到去年年底,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了20.6平方米,我们中国城市人口是每户3.2个人,因此每户的平均住房面积达到了64个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了24.18平方米,都比过去提高2倍以上。目前全国每年新建城乡住宅13亿平方米,从1998年以来,连续3年保持13亿平方米的规模,折合1200万套,投资总额8000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23%,已经成为国内拉动内需的第一大产业。今后10年根据我们国家建设现代化社会主义国家三步走的新的发展目标,城市在今后10年新建住房总量55亿到60亿平方米,折合7000万套。农村新建住宅也从2001到2010年60到70亿平方米。10年之后,设想的目标是,城市达到户均1套,人均1室,平均每人拥有建筑面积35平方米,农村达到每户建筑面积130到15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40平方米,今后10年城乡合计共新建各类住宅120到130亿平方米,投资总额8万亿人民币,仍将是国内拉动内需的第一大产业。这是当前的人居状况和10年的预期目标。
第二个问题就是谈一下加入WTO究竟对房地产业来讲,带来哪些机遇或者挑战。我们大家都知道,入世对一个国家来讲,是表明从本土化走向国际化的一个飞跃,对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将产生广泛而又深刻的影响,房地产业同样也不例外。但是,由于房地产业它所经营的对象主要是不动产,而不动产的特点是只流通不流动,因此它不参与国际贸易交换。也就是说,它受当前世贸规则中的限制性条款,譬如说关税水平、进口配额、出口限制,还有反倾销,这些条款对不动产来讲基本上没有影响,或者没有直接的影响。这一点就和农业、汽车、金融贸易等等有所不同。但是也并不能说完全没有影响,这其中也有机遇或者挑战,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它会扩展房地产业的发展空间。过去大家都知道中国的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在80年代初就对外开放,除了少数的领域(有合资或合作经营之外)基本上都是对外开放,就是我们今天所在的香格里拉办公大楼就是80年代初日本的大成公司参与施工的。除此之外,还有像大亚湾核电站、云南的鲁布格、以及其他的铁路、公路、水利建设都有。但是这些进入中国的国家,却没有同时对中国开放。在这个期间,我曾经和有关的亚洲国家像日本、南韩进行过谈判,他们在建筑领域和房地产领域都不对外开放,这点从过去来讲就是一种不对等的规则。但是由于那个时候我们没有入世,只能提出我们的意见和建议,现在入世就不一样了,就可以减少或者取消中国对进入这些国家的市场的准入限制。第二,扩大了融资的空间。不动产最需要的是金融的支持,我们过去的金融基本上用的是国内的贷款,或者是发行债券,时限比较短,银行有指定的账户,那么入世以后外国的金融机构在中国经营人民币业务的情况下,中国就可以按照需要和可能向国外的金融机构贷款。现在外国在中国的金融机构一共有148家,有这种经营业务的好像只有2家,现在入世以后,从今年开始,每年开放4家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到第五年开始,也就是2005年开始,所有的对外金融机构包括后来进来的金融机构,都可以经营人民币业务,这样对房地产业来讲,就增加了一个新的融资机会。第三,增加了企业之间横向合作的贸易伙伴或者机会。目前国外或者境外,在中国从事着房地产业务的有4026家,其中2900家是港澳台企业,有1100家是国外企业,那么今后随着入世和中国市场的全面开放,境外企业也会逐渐增加,中国的贸易伙伴、合作机会也会增多。
除了以上所说的机遇和挑战外,还有一些不利因素。我想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就是对我们现行企业的挑战,而对企业竞争的挑战主要是在于房屋质量的挑战。这些年来,我们的房屋质量总体上有所进步,但是历史上我们中国房屋的质量积弊太深,主要的问题是我们长期对住房实行实物分配制度。盖的房子质量再差,房型再坏,区位怎么不好,环境不好,照样百分之百地分出去,因此没有市场竞争的压力,企业也没有提高质量的内在动力,因此总体质量处在一种时好时坏的不稳定状态,因为它没有一个内在的动力机制使他不断地改进,适应群众要求。现在市场实行住房商品化以后,对质量的要求大大提高,而我们的企业管理制度,企业管理的观念,我们现在的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并没有尽快的赶上来,所以当前存在的质量缺陷和质量通病仍然相当严重,大体上每年有20%左右的房子属于存在着质量通病,群众投诉不断,社会反应强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质量如果提高不上去,外国的企业进来,我们的企业就会处于一种被动状态。同样的商品房,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如果我们的质量不好,就没人买我们的房子。为了卖房子拼命打广告,广告费占销售额的2-8%,数额很大。反过来,如果一个外国企业进来,他不打广告,把打广告的2-8%省下来作为房价,把房费降下来,这样我们就没有竞争优势了。如果我们的企业看不到这些问题,就必然会败下阵来。第二,是中介服务的挑战。现在中国的中介机构很多,代理、评估、咨询、法律、会计等等一系列中介服务,而我们的中介服务,大部分都是外行,没有经过严格的系统的培训,在上岗后也缺乏严密的制度和规则,就是他的行为规范也很不规范,权利义务并不对等,比如代理机构替开发商卖房子,收取佣金是2%,也就是每卖一套房子就可以提取2%的佣金。为了多卖房子,他们往往是自觉不自觉的把房子的好处尽量的介绍给客户,而不讲缺点,这样就在行为规范上缺乏必要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即使房子卖出以后,也往往存在着缺乏售后服务的情况,这样就形成了一种对客户心理上的威胁。所以我们的中介机构同国外相比相差很多。国外的企业规矩是,质量的好坏,主要是内在质量,如果在卖房的时候没有给客户讲清楚,经过客观的鉴定之后,确实属于有意的隐瞒,轻则3、5年,重则终身吊销营业执照。而我们缺少这方面的法律法规。第三,是游戏规则方面的挑战,也就是法律法规方面很不健全。中国的房地产业80年代起步,到现在只有20年的历史,时间很短,又加上从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本身各种规则、法律、法规、制度等很不健全,有些是空白,有大量的相互矛盾,而按照世贸规则办事,经过国家立法机构正式公布的法律文件才有效,那么我们现在的法律法规大部分将失去效力,甚至在运行中发生撞车。这一点对我们将来也是很大的问题,譬如像我们现在的税收政策,我们的商品房计价的价格问题,我们现在的土地使用政策,还有我们住房贷款和住房的金融保险制度等等,都和国际上有很大的差距,这些规则不改变,我们的房地产业就面临着在国际竞争当中不能适应的被动局面。因此,房地产业在这方面的任务是相当严峻的,我们要看到我们自身存在的问题和缺陷,缩短与国际市场惯例的差距。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简要看法,谢谢大家!